|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09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杭州”的要求,围绕局“五建、五防、八推进”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林水局2009-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林水[2008]285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林水局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林水[2008]294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如下: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落实各项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坚持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经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执法责任书,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行《杭州市林水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等工作,不断完善林业水利法规、政策、制度体系。及时反馈立法征求意见建议,继续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坚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有效提升林水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
二、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根据《杭州市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2008-2009年)工作方案》(杭阳光办[2008]1号)和本部门的部署,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为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平台、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奠定基础。一是进一步清理权力事项。在2006年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梳理的基础上,根据最近两年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情况,进一步清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二是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在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实施该权力的法律要求和工作要求,明确每一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权行使的条件、程序、期限等,编制权力的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三是申报审核确认和公布。对清理的本部门所有的权力事项和编制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权目录、每一项权力的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报市法制办审核确定后,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未经核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均不得行使。
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扩大县(市) 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局有关审批权限下放后的梳理、衔接、规范管理等工作。
三、坚持依法治林和依法治水,有效保护森林和水资源。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治林。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或完善有关林权改革、林地流转、山林经营、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林改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法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林地审批,节约利用林地,提高全社会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完善保护管理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强化森林植物检疫,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有效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坚持依法治水,大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加强水法规宣传和实施,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功能区管理、水土保持“三同时”等各项法律制度,强化水资源、水能资源、水域岸线、河道采砂、水工程建设运行等方面的管理,推动水利综合执法。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预防和化解水事纠纷与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加快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促民生,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1、全力抓好防汛、防台、防潮、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五防工作。大力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完善监测和预警预测体系,提高科学防灾减灾水平。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防潮、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对本部门依法管辖的行政案件及时查处,不得推诿、扯皮和不作为。高度重视公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对举报线索认真负责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健全完善相关执法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保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取信于民。加强执法纪律和执法文明建设,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查收不作为、乱罚款、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拖延、刁难、态度蛮横等不文明行为。
3、优化行政许可服务,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进驻市民中心”的要求,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深化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网上政务平台和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活动,有效预防、制止和查处行政许可违法行为。加强行政许可评估工作,积极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4、畅通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实现网上公开。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完善信访、监察、申诉、举报等各项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办理信访、举报、投诉案件,实行承办人责任制,依法及时给申诉公民作出满意的答复,充分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救济权益。不断完善山林纠纷和水事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科学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想方设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依法参加行政应诉工作,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动履行生效的行政诉讼判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对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进行赔偿。
6、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杭州市林水局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 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宣传保护月”、“爱鸟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载体,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当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水利法制意识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社会氛围。
附件:杭州市林水局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
二OO九年二月十五日
|
主题词:法制 依法行政 部署 通知 |
|
抄送: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市法制办 |
|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