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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法就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建德市杨村桥镇村民胡某因盗伐林木,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潜逃外地,经过八年的煎熬,终于主动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投案。
2001年3至6月期间,因家境贫困,村民胡某擅自携带锯子、柴刀等工具,趁着早晚间人少,多次盗伐邻村农户自留山上松木共计6750斤,后全部销售得利。案发后,胡某于2001年7月31日被建德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因其逃避一直未被执行。2009年2月27日,在外浪迹了八年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市森林警察大队投案自首,并于当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据胡某自述,“跑出去以后,睡觉也不得安宁,晚上睡觉都怕有人来敲门,都像来抓我一样,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后来我心里想,说实在话,网上通缉,跑也是跑不掉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始终没有放弃对胡某的追捕。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民警说,“我们多次到犯罪嫌疑人家,主要做他家人的工作。向其家人做了法律政策的宣传,动员犯罪嫌疑人尽早归案,一个投案自首,可以在量刑上从轻、减轻处罚。”
八年多来,经对胡某家人不间断地做思想工作,加之迫于严厉法律的威慑,经再三权衡,胡某最终回到家乡,走进了派出所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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