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杭州市从2002年以来多次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猖獗的非法采砂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但由于黄砂行情一度看好,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非法采砂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顾公共安全,在堤塘坡脚进行非法吸砂,对局部堤塘造成严重危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同时造成表层泥土直接侵入河道,影响水环境和饮用水质量。非法采砂还造成社会纠纷,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安定因素。 根据省水利厅的同意部署,从2006年开始,每年的2月至5月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期。杭州市涉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主要有淳安、富阳、桐庐、临安、建德和余杭区,杭州市和各区、县(市)都成立了相应的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小组,由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地在采砂整治管理中都有一些很好的经验和特色。 富阳市制定了黄砂开采控制规划和年度开采控制计划,做到科学采砂。按照“总量控制,逐年减少”的管理目标,2006年采砂量削减了40万吨。在黄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下,会同航港、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接砂过程上不按秩序接运的船户进行整顿,特别是对引起治安纠纷的不法船户给予坚决打击。由于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采砂量得到有效控制,采运秩序稳定,社会反响良好。 桐庐县对合法采砂企业和个体业主实行记分管理制度。对日常作业实行档案登记,对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和退出机制,有效地约束了违法采砂行为,管理成效比较明显。富春江砂石资源实行每季度出让一次,分水江实行每年出让一次,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临安市04年就开始规定的编制,划分禁采区域26处,可采区域43处,五大主要采砂河道108公里,面积约5平方公里。 建德市为严格控制采砂量,自2007年4月1日起对“三江”35条持证采砂机采取“采一停一”管理办法,即半数采砂机采挖,半数停产,一个月轮换一次,执行情况良好。 溪道采砂相比河道采砂往往点多量少,管理难度更大。淳安县自2006年起实行采砂许可证乡镇申办制度,由需要进行清淤采砂的乡镇提供规划,申办《采砂许可证》,负责辖区河道清淤采砂的组织,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监管。针对千岛湖风景旅游、航道通航、水产养殖、生态保护的需要,明确许可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并将砂资源进行公开拍卖。 据统计,全市2006年采砂计划为671万吨,比2005年计划开采量下降10%,当年实际采砂量612万吨。 河道采砂经过几年来整治和强化监督管理,已渐趋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些唯利是图的企业和个人。在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在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的同时,注重执法方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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