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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上城区商贸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林水局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该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围绕杭州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林水[2007]52号文件精神、5月9日市林水局召开的杭州城区开展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为目标,以市、区二级政府签订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考核评分为依据,以抓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履行职责、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市长12345热线、民生热线、主管部门的交办等为主线,积极部署、深入细致、有的放矢地开展一系列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
2007年是杭州开展共建共亨,提高城市生活品质之年,也是上城区开展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示范城区和争创生态城区的关键年,显得格外重要,对此,为推进该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法制化,进一步改善该区生态环境,更好地实施“创建文明城区、打造杭州RBD、构建和谐新上城”总目标,促使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监管到位。6月6日,在上城区召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会议上,区委常委、副区长顾文友强调,要求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农贸市场,一定要充分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扎实工作,特别是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监管和保护,一定要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好二00六年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我区二00七年工作提出了三点富有指导性的希望和建议:一是增强保护意识。提高全区市民、消费者、经营者和捕猎者的保护意识,构建生态、环保、循环经济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二是增强责任意识、生态意识,提高社会城市生活品质。要求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做到守土有责,特别是在流通环节上(宾馆、饭店等单位以和非法贩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及窝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三是增强合作意识。区工商、商贸、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监管,确保全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二、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宣传效果
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经济,提升我区绿色生态品牌城市和创建和谐社会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现实意义。为了提高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提高广大市民、外来民工和广大青少年、儿童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局会同行政执法、公安、工商以及各街道城管科开展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地区和宾馆、饭店以及一些个体餐饮店,同时,还有河坊街胡庆余堂内的梅花鹿驯养繁殖管理等作为今年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重点对象,并列入为日常重点排查和管理范围之内,即重点在秋涛一弄23-7号、海潮路灰团巷、察院前5号、甘王弄、茅廊巷、后市街及农贸市场周边地区、部分宾馆饭店等地方,且把这项工作列为每月一次例检制度执行;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一系列的大型宣传等活动,如今年4月8日,上城区积极配合市林水局在庆春广场开展2007年“爱鸟周”暨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日活动;5月20日(星期日),我局在吴山广场参加了市、区2007年科技(科普)周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健康教育,进百家社区。6月5日,我区湖滨街道,为纪念第36个世界环境日,倡导绿色品质生活,增强居民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意识,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组织部分社区居民在东平巷社区会议室开展了一次有关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座谈会。会上特别针对如何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展开了激烈的探讨。8月21日,我局对全区80余家餐饮(宾馆、饭店)企业从业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集中培训,着重讲解了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及商业性经营利用的有关标准、范围以及申报程序,同时,还对食品采购人员特别强调,在采购食品时,严禁采购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含鱼类)等相关产品。一年来,我区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展示图板40余块,横幅10条,培训人员达180余人次,向市、区有关部门发放陆生野生动物宣传简报300余从份。
三、部门通力合作,狠抓执法检查
野生动物保护是上城区的一项经常性、动态性工作,开展这项工作各级部门应当围绕杭州生态市和新农村建设,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原则,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的威慑作用,如该区在5月18日、22日、6月11、19日四天,8月15日,10月12日,积极会同区公安、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前往各农贸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海潮路灰团巷、察院前7号、大马弄6-7号、甘王路27号、近江(秋涛一弄23-7号)、浣纱路川味观、人寿大厦、中保大厦、红泥花园、凯悦酒店、知味观高银街等热点地区开展了“绿剑一号”专项行动以及节日前的检查和平时的巡查,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宾馆、饭店和个体餐饮店等单位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张贴有关陆生野生动物宣传广告字样用来招揽生意还时有发生,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物品及宣传广告字样,并执令立即限期整改,期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被察院前大马弄某不法分子殴打,在海潮路灰团巷执法时,被一群附近居民群众招到围观,甚至还用一些腐烂的苹果掷向执法人员头上,在这基础上,甚至还遭到社会上长期重视贩卖野生动物的一些不法分子“前科”的恐吓。截止到11月底,据不完全统计,我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次,再加上平时的巡查,共出动人员260余人次,查处宾馆、饭店、酒家农贸市场以及农贸市场周边等流动场所8余处,查处违法经营窝点3,查处违法出售路边摊贩8个,收缴青蛙300余公斤和所经营工具,收缴各种蛇类5条(其中五步蛇1条、眼镜蛇2条蝮蛇2条、竹叶青2条),收缴鳄龟1只,收缴野生斑鸠18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4件。另外,今年以来,我局还取缔了二个长期贩卖野生动物窝点,他们分别是秋涛一弄23-7号、茅廊巷农贸市场周边,期间,我局通过和望江、小营二个街道、行政执法以及茅廊巷农贸市场的共同努力,为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打造杭州最清洁城区,树立环境立区的理念,不断加强创建生态城区的力度,这时,由区文明办、行政执法、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在这基础上,还通过多方了解到秋涛一弄23-7号房租的源头是属于望江街道出租的,针对此事,我局十分重视,及时同街道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的沟通,并讲明情况,最后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和认可,决定把出租的房子收回,并表示不再出租给一些-违法分子经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租;对于茅廊巷农贸市场周边,也通过小营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和该市场的一起共同努力,也取缔了长期以来贩卖陆生野生动物场所,同时,我局还在11月21日实地现场走访上述二处,通过察看、现场拍照以此充分证实等有效手段,目前不再发现有类似贩卖陆生野生动物现象,所以,到11月底,捣毁了秋涛一弄23-7号和茅廊巷农贸市场周边长期贩卖陆生野生动物难点窝点问题。同时,今年以来,还通过了开展 “绿剑一号”专项行动,使我区陆生野生动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也对哪些不法分子进行了一次重拳打击,从而也震慑了他们的嚣张气焰,让那些不法商贩吸取了深刻教训,使我区宾馆、饭店、餐饮、农贸市场等单位进一步增强了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识,也加大了消费者对关于际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资源保护。
以上工作,是上城区在今年来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所做的有关工作和取得的一些成绩,但有些地方做得还不够完善,同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城区的工作还有一定距离,如建立案卷、贩卖窝点(场所)长期得不到彻底除根等方面。对此,决心在明年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正视我们工作的不足,善于改进我们执法工作中的方法,不断创新思维,总结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大和提高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力度,克服工作中所碰到的具体困难,特别是对周天恩所反映的市长12345以及上访信件,要区别对待,当然对反映的事情,经核查后情况属实,那么就要对非法买卖不法分子严加以惩,绝不手软。当然,在此基础上,不断开展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风尚”以及各类科普知识大型宣传等活动,以共建共亨,打造生活品质示范城区、生态城市和开展“绿剑一号”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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