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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林业水利局 |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林业、水利工作的政策和意见;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林业、水利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订全市林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管理全市(市园林文物局管辖范围除外)的绿化造林、林业基地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林业综合开发及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组织、协调全市湿地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五)组织制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市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要江河、水库、海塘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负责市管河道和市本级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管理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核发的地下水取水许可证范围除外)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监督、检查河道采砂工作。 (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河道、水库等水域和水工程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对全市水土保持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区、县(市)际间重大水事纠纷。 (八)、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管全市水文工作。 (九)组织、指导林业、水利科技教育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林业、水利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林业、水利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单位地址: |
杭州市德胜路335号 |
| 邮编: |
310016 |
| 公开电话: |
0571-88224565 |
| E-Mail地址: |
hzls@hz.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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